为了实现能源转型和碳中和目标,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提高能源自主性,同时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和自然灾害频发的问题。
我国中央政府出台了多项新能源光伏政策,这些政策对于推动国家经济发展和能源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为符合国情,多地政府也相继出台了相关政策,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2023年1月1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的通知》:
提到各地要适应当地电力市场发展进程,鼓励支持 10 千伏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电力市场,逐步缩小代理购电用户范围。
优化代理购电市场化采购方式,完善集中竞价交易和挂牌交易制度,规范挂牌交易价格形成机制。
2、《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3年3月20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及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发布了《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在严格保护生态前提下,鼓励在沙漠、戈壁、荒漠等区域选址建设大型光伏基地:对于油田、气田以及难以复垦或修复的采煤沉陷区,推进其中的非耕地区域规划建设光伏基地。
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实行分类管理,光伏方阵用地不得占用耕地,光伏方阵用地涉及使用林地的,须采用林光互补模式
2023年4月1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巩固风电光伏产业发展优势,持续扩大清洁低碳能源供应,积极推动生产生活用能低碳化清洁化,供需两侧协同发力巩固拓展绿色低碳转型强劲势头。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
推动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并网投产,建设第二批、第三批项目,积极推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
稳妥建设海上风电基地,谋划启动建设海上光伏。大力推进分散式陆上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推动绿证核发全覆盖,做好与碳交易的衔接,完善基于绿证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科学设置各省(区、市)的消纳责任权重,全年风电、光伏装机增加 1.6 亿千瓦左右。
2023年5月8日,国家能源局修订了《光伏发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为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我局对《火力发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输变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陆上风力发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光伏发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进行了修订。
5、《印发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
2023年6月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印发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
为解决分布式光伏接网受限等问题,拟在全国范围选取部分典型省份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试点工作,逐步探索积累经验,为全面推广相关政策措施奠定基础。
试点范围选择山东、黑龙江、河南、浙江、广东、福建6个试点省份,每个省选取5-10个试点县 (市) 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工作时间为期1年。
2023年6月2日,国家能源局组织发布《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
新型电力系统是以确保能源电力安全为基本前提,以满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电力需求为首要目标,以高比例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建设为主线任务,以源网荷储多向协同、灵活互动为有力支撑,以坚强、智能、柔性电网为枢纽平台,以技术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为基础保障的新时代电力系统,是新型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载体。
新型电力系统具备安全高效、清洁低碳、柔性灵活、智慧融合四大重要特征,其中安全高效是基本前提,清洁低碳是核心目标,柔性灵活是重要支撑,智慧融合是基础保障,共同构建起新型电力系统的“四位一体”框架体系。
7、《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国家乡村振兴局于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的指导意见》
2023年7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国家乡村振兴局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国家乡村振兴局于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的指导意见》:
合理规划布局电源点,因地制宜通过合理配置分布式光伏和风电、储能、柴油发电机等建设改造可再生能源局域网。加强新划转县域农村电网建设改造,逐步实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服务”。
8、《关于进一步抓好抓实促进民间投资工作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的通知 》
2023年7月2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抓好抓实促进民间投资工作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的通知 》:
明确一批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重点细分行业。国家发改委将在交通、水利、清洁能源、新型基础设施、先进制造业、现代设施农业等领域中,选择一批市场空间大、发展潜力强、符合国家重大战略和产业政策要求、有利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细分行业,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
组织梳理相关细分行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投资管理要求、财政金融支持政策等,向社会公开发布,帮助民营企业更好进行投资决策。
9、 《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 》
2023年8月3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 》:
通知要求,规范绿证核发,对全国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生产的全部电量核发绿证,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
10、《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实施方案(2023─2035年) 》
2023年8月22日,工信部、科技部、国家能源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实施方案(2023─2035年) 》:
在新能源领域,研制光伏发电、光热发电、风力发电等新能源发电标准,优化完善新能源并网标准,研制光储发电系统、光热发电系统、风电装备等关键设备标准。
6.《关于做好锂离子电池产业链供应链协同稳定发展工作的通知》
2023年9月6日国家工信部、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锂离子电池产业链供应链协同稳定发展工作的通知》:
(1)智能光伏方面,深入实施《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推动“智能光伏+储能在工业、农业、建筑、交通及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创新应用,发布第四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名单。
促进绿色制造和智能化升级方面,面向碳达峰碳中和,推动光伏产业智能转型升级,支持智能光伏关键技术突破、产品创新应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2)推动LED产业升级发展,促进健康照明产品等扩大应用。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方面,贯彻落实“一带一路”倡议,利用光伏、锂电等产业外向型发展优势和全球能源革命机遇,开展双边及多边交流,推动国际产能和应用合作进程。
提升创新发展水平方面,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创新发展,实施《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太阳能光伏、新型储能产品、重点终端应用、关键信息技术融合创新发展。
(3)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方面,聚焦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服务器、光伏等领域,推动短板产业补链、优势产业延链、传统产业升链、新兴产业建链,促进产业链上中下游融通创新、贯通发展,全面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
落实《关于促进光伏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的通知》《关于做好锂离子电池产业链供应链协同稳定发展工作的通知》,促进光伏、锂电产业链上下游加强对接、协同发展,建设统一大市场。
● 陕西省明确对光伏发电的方阵用地和配套设施用地实行分类管理;
● 浙江省将重点推动光伏关键材料制造水平,提高智能光伏集成运维技术和管理系统定制化开发能力;浙江省计划到2025年光伏、风电累计装机规模突破4000万千瓦;
● 江西省将抓紧完善风电和光伏发电全产业链条关键装备和系统的设计、制造、维护、废弃后回收利用等标准;
● 山东省能源局发文推动风电、光伏发电快速发展;
● 湖南省将加快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
● 江苏省将进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发电市场化并网项目配套新型储能建设有关事项;
● 云南省工信厅发文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
● 内蒙古工信厅联合五部门发文推动内蒙古能源电子产业发展;
●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文促进新能源发展;
● 无锡市支持光伏等新能源与储能设施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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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材料光伏边框趋势渐成,20家企业秣马厉兵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艾邦光伏网):2023年中国光伏行业最新政策汇总一览